被公司辞退,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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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解除一般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计算;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一句话结论:公司合法解除,通常只需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则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两者差别很大,判断的第一步是先给解除行为定性。

不少人把”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混着说,实际是两个不同概念,算出来的金额可能相差一倍。下面按解约定性、计算方式、上限和常见争议逐条说明。

经济补偿怎么算,具体公式是什么?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奖金、津贴、加班费等正常劳动报酬,不是只看基本工资。

什么情况属于合法解除,公司要给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列举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常见的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依据第三十八条因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经营调整依法裁员;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约定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也就是说,即便不是你主动”要钱”,符合上述情形单位也应当支付。

赔偿金什么时候适用,能拿多少?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第八十七条,应当按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典型情形包括: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也无正当理由的单方解除、以”末位淘汰”直接辞退、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违法解除、以虚假的严重违纪为由辞退而证据不足等。需要注意,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且合同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此时一般不再同时主张赔偿金,二者通常只能择一。

常说的”N+1″到底指什么?

N指按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1″指代通知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只有在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选择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内容达成协议。额外支付的这一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要特别注意:违法解除适用的是二倍赔偿金,不是”N+1″,两者不能重复主张。

工资比较高,赔偿有上限吗?

有。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需要提醒的是,这条封顶规则的适用范围在裁判中存在争议,部分地区仅对高收入者在补偿年限上封顶,具体口径建议结合个案与当地裁判尺度判断,不要简单套用。

自己主动辞职还能拿到补偿吗?

一般不能。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通常不享有经济补偿。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法定情形而被迫解除,例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据此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此类案件中辞职文件的措辞非常关键:写明”因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与笼统写”个人原因”,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公司让我”主动写辞职报告”,签了有什么后果?

影响很大。一旦辞职报告写的是”个人原因”,通常会被认定为劳动者主动解除,从而丧失经济补偿和违法解除赔偿金的请求权。这类情形在公司准备裁员或规避补偿时较为常见。建议不要自行起草”个人原因”的辞职文件;如果已经签署,可以通过聊天记录、邮件、录音等证明解除实际由公司提出,实践中裁判者会审查解除的实际发起方,而不仅仅看文件名称。

劳动仲裁和打官司,先走哪一个?

劳动争议原则上”仲裁前置”,也就是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有两类争议属于终局裁决:一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且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争议;二是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终局裁决对不同主体的效果不同——劳动者一方不服的,仍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用人单位则不能起诉,只能在具备法定情形时,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判断解约定性需要看解除通知的措辞、依据条款和送达方式,这些细节往往决定是按一倍还是二倍计算。建议先阅读劳动纠纷法律服务了解处理路径,或在法律知识库检索同类情形,也可直接联系律师团队核对材料,更多事项见业务领域

关键要点

  1. 经济补偿: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不满六个月半个月
  2. 月工资按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3. 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计,补偿年限最高十二年
  4. 违法解除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5. 代通知金(N+1 中的 1)只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三种情形
  6.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主张二倍工资差额
  7. 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与主张赔偿金,一般只能择一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劳动者被迫解除的情形
  • 劳动合同法第40条 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 劳动合同法第47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与三倍上限
  • 劳动合同法第48条 违法解除的处理方式
  • 劳动合同法第82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87条 违法解除支付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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