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髌骨骨折能否评伤残?关键看这三条

2026-06-11 阅读约2分钟 13 次阅读

髌骨骨折能否评伤残?关键看这三条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在处理人身损害案件中,髌骨骨折能否评伤残,核心争议焦点在于【骨折严重程度】及【是否遗留膝关节功能障碍】。以下结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具体法条进行分析:

一、十级伤残标准
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10.6条,若髌骨骨折为单纯线性骨折,经保守治疗后愈合良好,关节活动度丧失【小于25%】且无功能障碍,通常不构成伤残。例如,骨折线无移位,膝关节屈伸接近正常,仅上下楼梯略感吃力,则不符合评残条件。

二、九级伤残标准
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9.6条,若骨折严重,如【粉碎性骨折累及关节面】,或术后遗留膝关节活动范围明显受限(屈伸角度【小于正常50%】),或出现创伤性关节炎导致持续疼痛、关节僵硬,影响工作与生活,则可能评九级伤残。例如,骨折内固定术后膝关节屈曲仅达90度,无法下蹲。

三、申请评残关键程序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2条,我们律师团队提醒:需在治疗终结后(通常伤后3-6个月),准备完整病历资料(包括X光/CT片、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前往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由法医依据上述标准进行体格检查及功能测试。

山河律师事务所在该领域经验丰富,欢迎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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