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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推人致轻伤,律师辩护获不起诉

2026-06-09 阅读约1分钟 11 次阅读

保安推人致轻伤,律师辩护获不起诉

张女士在单位当保安多年,一次制止外来人员发传单时,对方不仅不配合,还动手打人。张女士情急之下推了对方一把,结果对方倒地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张女士被刑事拘留,家属急得不知所措。类似情况,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代理过不少成功案例。

我们律师团队接手后,迅速从多个角度展开辩护。首先,保安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目的是维护校园秩序,并非个人斗殴。其次,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违规在先、辱骂并先动手打人,保安的推搡是即时反应。第三,我们仔细研究被害人病历,发现其患有“腰椎退行性变”等陈旧性疾病,外伤与自身疾病共同导致损伤结果,不应将全部责任归咎于保安。此外,保安无前科、认罪态度好、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小。

我们积极促成双方和解,最终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对保安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个结果保住了工作,也避免了刑事案底对人生的影响。

本案提醒大家:履职过程中发生冲突,即使事实清楚,仍可从职务行为、被害人过错、因果关系等多角度争取有利结果。如有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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