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想退出公司,股权转让要走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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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
一句话结论:新《公司法》已经取消了对外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一道门槛,现在只剩下一次书面通知加三十日优先购买权期。
2023年修订、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把股权转让的程序显著简化了。但”简化”不等于”可以随便转”——通知的内容、方式和后续的股东名册变更,任何一环出问题都可能让交易卡住。下面逐条说明。
问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问转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要走什么程序?
问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协议还有效吗?
问签完协议后,还需要办哪些手续?
问认缴的出资还没到期,转让后谁负责缴?
问不想找买家,能让公司回购我的股权吗?
问股权转让协议要重点写清哪些条款?
另外提醒一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签协议之前务必先调取最新章程,确认是否存在更严格的限制条款。可以先阅读股权纠纷法律服务了解整体路径,或在法律知识库检索同类问题,也可直接联系律师团队核对章程与通知文本,更多事项见业务领域。
关键要点
-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 对外转让只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不再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转让后应书面通知公司,请求变更股东名册并办理变更登记
- 受让人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 已认缴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由受让人承担出资义务,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
-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 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84条 股权转让与股东优先购买权
- 公司法第86条 通知公司、变更股东名册与变更登记
- 公司法第87条 注销原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并修改章程名册
- 公司法第88条 未届出资期限股权转让的出资责任
- 公司法第89条 异议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情形
- 公司法第56条 股东名册的记载事项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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