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遗产按什么顺序继承?份额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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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

一句话结论: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不继承,同一顺序一般均等分配。

继承纠纷最常见的原因是:以为“配偶先分一半再继承”,以及不清楚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人。

问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包括生理死亡和被宣告死亡。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这一推定规则在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情形下非常重要。

问第一顺序有哪些人?

答依据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问遗产怎么分?

答依据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有下列情形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此外,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问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区分?

答这是最容易出错的地方。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同理,家庭共有财产中也应先分出他人的财产。举例来说,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产如属共同财产,继承时应先析出配偶的一半,剩余一半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分配。混淆这一点会导致份额计算错误。

问子女先于父母去世怎么办?

答适用代位继承。依据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此外,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也会影响继承资格。具体份额计算建议咨询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可经律师团队联系团队,业务见业务领域。

关键要点

  1. 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按法定继承
  2.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3.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不继承
  5. 同一顺序一般均分,特殊情形可以不均等
  6.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123条 继承的方式
  • 民法典第1127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顺序
  • 民法典第1130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
  • 民法典第1121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
  • 民法典第1128条 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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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叶律师 - 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周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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