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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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句话结论: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和婚内所得财产的归属,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
很多人以为谈钱伤感情,但清晰的财产约定恰恰能减少日后争议,尤其适用于再婚家庭、婚前已有较大资产或家族企业的情形。
问可以约定哪些内容?
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具体包括:婚前各自名下的房产、存款、股权;婚后工资、经营收益、投资收益的归属;特定财产(如某一套房产)约定为共同或各自所有;以及相应的管理、使用、收益、处分权限等。约定的自由度较高,但应当具体、明确,避免使用模糊表述。
问口头约定有效吗?
答原则上无效。法律明确要求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一旦发生争议,很难举证,法院通常不予认可,而会按法定夫妻财产制处理:即婚内所得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及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为个人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所以务必落到纸面,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
问这份协议能对抗债权人吗?
答有限制。依据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也就是说,只有在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才能对抗债权人;如果债权人不知情,仍可能按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则处理(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因此,以财产约定规避债务的做法并不可靠,甚至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规避执行。
问签了就能绝对保住财产吗?
答不能绝对化。以下情形会影响效力或执行:一是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例如约定“谁提离婚谁净身出户”这类限制离婚自由的条款,实践中通常不被支持;二是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受损害方可以依法请求撤销;三是约定恶意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主张权利;四是涉及第三人利益(如公司股权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时,还需符合相应法律规则。签订重大协议前,建议各自充分披露财产状况。
问怎么写更稳妥?
答一是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必要时办理公证;二是列明财产清单(房产坐落与证号、账户、股权、车辆等),避免概括表述;三是明确归属与使用、收益、处分规则;四是如涉及债务,明确各自债务的承担;五是避免附加限制人身权利(离婚自由、抚养义务)的条款。协议起草建议由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协助,可经律师团队了解团队,业务见业务领域。
关键要点
- 可约定婚前财产与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
-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
-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规避债务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065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
- 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共同财产
- 民法典第1063条 夫妻个人财产
- 民法典第1064条 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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