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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新关税落地:中国企业供应链合规审查的紧急清单

2026-07-24 阅读约4分钟 9 次阅读

7 月 24 日,美国以 “强迫劳动执法不力” 为由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 12.5% 关税正式生效。与 UFLPA 针对特定区域的执法逻辑不同,本次 301 关税是对整个经济体的普适性征税,但底层逻辑仍围绕强迫劳动展开。对于出口企业而言,当务之急是完成一次全面的供应链合规自查,为后续应对关税豁免申请、海关核查乃至税率差异化调整做好证据储备。

一、为什么要立即开展供应链合规审查首先,这不是一次性关税冲击,而是制度性壁垒的升级。从 IEEPA 到第 122 条再到第 301 条,美方不断更换法律外衣,但 “强迫劳动” 已从单一执法议题升级为系统性贸易工具。未来不排除美方将合规表现与税率挂钩,建立分级差异化关税机制。先行建立合规体系的企业,将在后续政策调整中占据主动。其次,关税豁免申请需要合规证据支撑。USTR 的豁免审查不仅考虑美国国内供需,也会参考出口国企业的合规水平。完整的供应链合规记录是证明企业 “已尽到强迫劳动防控义务” 的核心材料。最后,CBP 执法并未因普征关税而放松。普遍性关税不代表美方放弃了暂扣令(WRO)执法。相反,普征关税叠加个案扣押的 “双重打击” 模式,将使合规薄弱企业面临更大风险。

二、供应链合规审查紧急清单(一)一级供应商审查(15 日内完成)1.用工主体资质核查:收集直接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劳务派遣资质(如有),确认其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2.劳动用工文件核查:要求供应商提供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样本、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社保缴纳证明、考勤记录,重点核查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计算是否符合当地法律规定。3.招募渠道核查:确认供应商员工招募方式,是否存在中介收费、押金、身份证件扣押等可能构成强迫劳动的情形。涉及外籍劳工的,需额外核查签证合法性与招募费用承担主体。4.合规声明签署:要求所有一级供应商签署《不使用强迫劳动声明》,明确违约责任与追溯赔偿条款。(二)二级及上游供应商排查(30 日内完成)1.关键原材料溯源:对产品核心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的产地和供应商进行梳理,建立从原材料到成品的追溯台账。重点关注高风险行业:棉花及纺织制品、番茄制品、多晶硅、太阳能组件、渔业产品等。2.风险分级管理:根据行业属性、产地、供应商规模建立风险分级。对高风险供应商要求提供第三方合规审计报告,对低风险供应商可采用声明 + 抽查模式。3.采购合同条款更新:在所有新签采购合同中加入强迫劳动合规条款,明确供应商的合规义务、审计配合义务以及违约赔偿责任,将合规压力传导至上游。(三)企业内部合规体系建设(45 日内完成)1.制定专项合规政策:出台《反强迫劳动合规手册》,明确公司禁止强迫劳动的基本原则、识别标准、管理流程与问责机制。2.建立培训机制:对采购部门、供应链管理部门、合规部门开展专项培训,使其了解美国强迫劳动执法标准、11 项 ILO 强迫劳动指标以及企业内部合规要求。3.建立申诉与响应机制:设立内部员工申诉渠道和供应商申诉渠道,确保强迫劳动相关举报能够及时受理与调查。4.文件留存制度:建立供应链合规档案管理制度,所有审查记录、审计报告、合同文件、培训记录至少留存 5 年,确保可随时调取以应对美国海关核查。

三、常见合规误区提示误区一:”我们产品不涉及新疆,所以没问题”
本次 301 关税是针对整个中国经济体的普征,与是否涉及特定地区无关。且 CBP 执法范围早已不限于特定区域,任何供应链环节只要被认定存在强迫劳动风险,都可能被扣押。

误区二:”有了第三方认证就万事大吉”
第三方社会合规审计报告是重要参考,但 CBP 不直接认可任何单一认证。美方审查采用 “证据链” 标准,需要合同、流水、记录、访谈等多维度材料相互印证。

误区三:”这是美国进口商的事,与我们无关”
关税成本最终会在供需双方之间分摊,而合规举证责任很大程度上会转移至中国出口商。若无法提供合规材料,美方客户可能转向其他供应商,企业损失的不仅是关税成本,更是市场份额。

四、建议

本次合规审查不是形式主义的纸面工作,而是企业应对美国贸易政策长期化的基础工程。建议出口企业将反强迫劳动合规纳入 ESG 治理体系,由高层牵头推动,避免合规部门单打独斗。对于供应链复杂、出口规模较大的企业,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协助开展系统性合规评估,制定个性化的风险防控方案,确保审查深度满足美方执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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