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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过期后他人能否再申请相同专利

2026-06-30 山河律师 阅读约4分钟 9 次阅读

专利过期后他人能否再申请相同专利

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现就“专利过期后他人能否再次申请相同专利”这一核心法律问题,进行专业分析与实务指引。

【一、问题提出】

  专利保护期届满后,原专利权终止,技术方案进入公有领域。此时,他人是否能够就相同技术方案再次申请并获得专利权?实践中,此问题涉及专利新颖性判定与公共领域资源的法律边界,存在较大争议与风险。

【二、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42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期限届满,专利权终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3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

  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三、深度分析】

  (一)从立法目的维度分析

  专利制度的核心在于“以公开换保护”。专利权人通过充分公开技术方案,换取一定期限的独占权。保护期届满后,该技术方案应当回归公共领域,成为社会共有财富,任何人均可自由实施。若允许他人就相同技术再次申请专利,将导致公共资源被重新私有化,违背了专利制度的根本宗旨。

  (二)从实务判例维度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及各级法院普遍认为,专利过期后的技术方案已构成“现有技术”。根据《专利法》第22条,任何与现有技术相同的技术方案均不具备新颖性,无法获得授权。典型案例包括“某机械装置发明专利无效宣告案”,复审委明确认定:原专利过期后,其技术方案构成现有技术,他人就相同技术提出的专利申请因缺乏新颖性被驳回。

  (三)从法律风险维度分析

  1. 对于原专利权人:无需担忧他人就完全相同技术再次获得授权,因为审查阶段必然因缺乏新颖性被驳回。但需警惕他人对过期专利进行【实质性改进】后获得新专利,进而限制原专利权人继续实施改进前的技术。

  2. 对于后续申请人:若仅对过期专利进行【简单复制或微小改动】,将面临专利申请被驳回、授权后被宣告无效的风险。同时,若新专利被认定为恶意申请,还可能承担不必要的申请费用与时间成本。

【四、实务操作指引】

  (一)判断技术方案是否相同

  将拟申请的技术方案与过期专利的权利要求书逐一比对。若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则不具备新颖性,不应申请。

  (二)评估改进是否具备授权条件

  若在过期专利基础上确有实质性创新,需评估改进后的技术方案是否满足《专利法》第22条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建议进行专利检索,确认改进部分未被现有技术公开。

  (三)准备专利申请文件

  围绕改进点撰写权利要求书,明确界定与过期专利的区别技术特征。说明书应充分公开改进后的技术方案,避免被认定为“简单组合”或“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

  (四)关注审查意见并准备答复

  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可能引用过期专利作为对比文件。申请人需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缺乏新颖性”或“缺乏创造性”等问题,提交有力的答复意见,重点论证改进部分的技术贡献。

  (五)监控后续法律状态

  新专利授权后,应持续监控其法律状态。若发现他人就相同技术恶意申请,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律师提示】

  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在该领域经验丰富,欢迎咨询。专利过期后的技术应用与再申请涉及复杂的法律判断,建议在采取行动前充分评估法律风险。

【核心要点】

● 专利过期后,技术方案进入公有领域,他人就相同技术再次申请专利,因不具备新颖性,通常无法获得授权。
● 若在过期专利基础上进行实质性改进,使新方案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可就改进部分申请新专利。
● 原专利权人无需担心他人就完全相同技术获得授权,但需警惕改进型专利对自身实施原有技术的限制。
● 后续申请人应避免简单复制过期专利技术,否则将面临申请被驳回或授权后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来源: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专利法律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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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东开律所_光谷商事法律服务专家_企业法律顾问_股权纠纷_知识产权 执业律师,专注法律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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