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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合同无效如何追回房产

2026-06-10 阅读约2分钟 10 次阅读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合同无效如何追回房产

张女士最近发现,丈夫未经她同意,将两人共有的房子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了自己的侄子,还办了过户。她既愤怒又困惑:明明没有收钱,这算买卖还是赠与?房子还能要回来吗?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代理过类似案件,下面通过一个真实故事,为您解析这类合同的法律效力及维权关键。

我们律师团队曾接手一位九旬老人黄某的案子。黄某与妻子郭某某婚后购买了一套公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郭某某在黄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侄子郭某2的岳母韩某某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以50万元“卖”房并过户。但奇怪的是,房子过户后,老两口仍住里面,户籍也没迁出。直到郭某某去世,黄某整理遗物才发现房产证不见了,于是找到我们求助。

我们律师团队分析后,将诉讼策略锁定在证明郭某某与韩某某之间存在【恶意串通】。首先,案涉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郭某某未经黄某同意单方处分,属于【无权处分】。其次,韩某某作为郭某2的岳母,对房屋性质和黄某的共有权应当“明知”,不构成【善意取得】。最关键的是,我们发现了交易中的破绽:对方声称已付50万,但提供的“收条”由郭某2书写,且付款时间、金额与韩某某的银行取款记录完全对不上。这些反常证明,所谓买卖只是幌子,真实目的是【名为买卖、实为赠与】。

最终,法院认定合同因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判决韩某某将房屋恢复登记至黄某名下。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要推翻这类合同,关键在于构建证据链:一是证明您是共有权人(如结婚证、共同出资证明);二是证明您对交易不知情(如长期居住、缴纳水电费记录);三是证明交易价格不合理(如低于市场价的评估报告);四是证明双方有特殊关系(可能构成恶意串通)。

法律不保护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我们律师团队将帮您梳理证据、制定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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