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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判定后的法律应对与救济路径

2026-06-30 山河律师 阅读约5分钟 7 次阅读

专利无效判定后的法律应对与救济路径

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长期专注于专利法律服务领域,近期处理的一起典型案例中,某科技公司投入两年研发并成功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被竞争对手以“缺乏创造性”为由请求宣告无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该专利被判定全部无效,导致该企业价值数百万的专利布局面临崩塌风险。这并非个案,专利被宣告无效后,专利权人如何依法应对、维护自身权益,是实践中亟需厘清的法律问题。

【一、基本案情】

  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曾代理一起涉及新型材料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无效案。专利权人甲公司于2021年获得一项关于“高韧性陶瓷复合材料”的发明专利授权,随后发现乙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其专利技术。甲公司提起诉讼后,乙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主张该专利不具备创造性。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审查决定,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甲公司面临专利维权诉讼因失去权利基础而被驳回的风险。

【二、争议焦点】

  (一)专利被宣告无效后,专利权人能否继续通过诉讼或行政程序维护权利?

  (二)专利权人如何证明无效宣告决定存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错误,从而启动救济程序?

【三、法律分析】

  (一)关于专利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47条,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这意味着,专利被宣告无效后,专利权人不得再依据该专利主张他人侵权,已生效的侵权判决或调解书也可能因此失去执行依据。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提醒:专利无效决定具有溯及力,但该条第2款规定了例外情形,即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注意】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二)关于救济途径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46条第2款,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分析:该条款赋予专利权人行政诉讼救济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70条,人民法院可撤销行政行为的情形包括: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因此,专利权人如认为无效宣告决定存在上述问题,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关于申请证据与理由的补强。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1节,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反证或修改权利要求书。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建议:专利权人应重点审查无效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是否与专利技术方案存在本质差异,是否存在技术偏见或公知常识认定错误等。例如,在(2020)最高法知行终第XXX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无效宣告程序中,如果对比文件未公开专利技术方案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且现有技术整体上不存在技术启示,则不应认定专利缺乏创造性。

【四、裁判规则与处理要点】

  结合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的实务经验,专利被宣告无效后,可遵循以下三条可操作规则:

  (一)及时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无效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重点审查无效决定是否遗漏关键证据、是否错误认定技术特征、是否违反听证程序等程序或实体问题。

  (二)积极行使权利修改机会。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权人可在不扩大保护范围的前提下,通过删除技术方案、合并权利要求等方式缩小保护范围,以维持部分专利有效。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9条,专利权人可在答复无效宣告请求书时提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三)审慎处理现有法律合同。专利被宣告无效后,此前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转让合同,如无恶意情形,通常不产生追溯力。但建议立即通知被许可方或受让方,协商调整合同条款或终止履行,避免引发违约纠纷及赔偿风险。

【核心要点】

  ●专利被宣告无效后,专利权人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重点审查无效决定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问题。
  ●根据《专利法》第47条,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但已执行的判决、调解书及已履行的许可、转让合同在无恶意情形下不具追溯力。
  ●专利权人可依据《专利审查指南》在无效程序中修改权利要求书,通过缩小保护范围争取维持部分专利有效。
  ●如无效决定存在主要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形,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70条请求法院撤销该决定。
  ●专利无效后应尽快评估对现有合同的影响,及时协商调整或终止相关协议,防范衍生法律风险。

  如有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

——来源: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专利法律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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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东开律所_光谷商事法律服务专家_企业法律顾问_股权纠纷_知识产权 执业律师,专注法律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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