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三年起算规则详解
【一、基本案情】
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曾代理一起典型案例:甲公司拥有一项发明专利,乙公司自2018年起未经许可擅自制造并销售该专利产品。甲公司于2023年7月发现乙公司的侵权行为,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乙公司辩称,甲公司的起诉已超过三年诉讼时效,不应获得赔偿。
【二、争议焦点】
(一)专利侵权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如何确定?
(二)持续侵权状态下,赔偿数额的计算期间如何认定?
【三、法律分析】
(一)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专利侵权纠纷同样适用该规定。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提示,【注意】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事实与侵权人身份的时点,是诉讼时效起算的关键。
(二)持续侵权的诉讼时效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3条,权利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这意味着,持续侵权不因部分行为超过三年而免除停止侵权的责任,但赔偿范围受三年限制。
(三)诉讼时效的中断
根据《民法典》第195条,权利人向侵权人提出履行请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与侵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等行为,均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建议,【重要】权利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如侵权警告函)向侵权人主张权利,以中断时效并保留证据。
【四、裁判规则与处理要点】
(一)时效起算以“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事实与侵权人为准,权利人应保存首次发现侵权的证据(如公证购买记录、现场照片等)。
(二)持续侵权案件中,法院将判决停止侵权,赔偿额仅从起诉日向前推算三年计算,超过三年的部分不予支持。
(三)权利人通过发送警告函、行政投诉、提起诉讼等方式主张权利,可中断诉讼时效,但需保留相关凭证(如函件、回执、受理通知书等)。
【核心要点】
●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 持续侵权的,赔偿额仅从起诉日向前推算三年,但停止侵权的判决不受时效限制。
● 发送侵权警告函、行政投诉或起诉等行为可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三年期间。
● 权利人应及时固定证据并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届满丧失胜诉权。
——来源: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专利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