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判断流程与法律规则详解
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针对专利侵权判断这一实务中的核心难题,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为您梳理完整的判断流程与法律规则。
【一、核心问题】
如何通过规范的法律流程,判断一项技术方案是否构成专利侵权?
【二、问答解析】
(一)Q:专利侵权判断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A:专利侵权判断应当遵循以下四个步骤:第一步,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第二步,分析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明确其全部技术特征;第三步,将两者进行对比,适用【全面覆盖原则】进行判定;第四步,审查是否存在法定免责事由。依据《专利法》第64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二)Q:什么是全面覆盖原则和等同原则?
A:【全面覆盖原则】是指,若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了与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的技术特征,则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构成侵权。若缺少某一必要技术特征,一般不构成侵权。【等同原则】是指,被控侵权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虽有差异,但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的,仍应认定为侵权。该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3条确立。
(三)Q:什么是禁止反悔原则和捐献原则?
A:【禁止反悔原则】是指,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或授权过程中,为获得专利权而对权利要求范围作出限缩性修改或陈述的,在侵权判定时不得再将已放弃的内容重新纳入保护范围。该原则源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捐献原则】是指,对于仅在说明书或附图中描述、但未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技术方案,视为专利权人将其捐献给社会公众,不得在侵权诉讼中主张该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范围。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5条。
(四)Q:有哪些法定免责事由可以阻却侵权认定?
A:根据《专利法》第75条,以下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专利权用尽(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先用权(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或使用相同方法,并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临时过境(临时通过中国领土的外国运输工具,为自身需要而使用有关专利);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此外,依据《专利法》第76条,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审批中的相关行为也不视为侵权。
【三、要点总结】
● 专利侵权判断的核心流程为:确定保护范围、分析被控方案、技术特征对比、审查免责事由。
● 判定侵权主要适用全面覆盖原则与等同原则,同时辅以禁止反悔原则和捐献原则进行限制。
● 法定免责事由包括专利权用尽、先用权、临时过境、科学研究和行政审批豁免等情形。
【四、律师提示】
专利侵权判断涉及复杂的技术比对与法律适用,实践中证据的收集与固定至关重要。若您正在面临专利侵权纠纷,或希望评估自身产品或方法是否可能构成侵权,欢迎咨询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分析与诉讼策略。
——来源: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专利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