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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专利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2026-06-30 山河律师 阅读约4分钟 9 次阅读

侵犯专利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针对侵犯专利的刑事责任问题,为您提供以下法律解析。

【一、核心问题】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在何种情形下会构成刑事犯罪,侵权者将面临怎样的刑罚?

【二、问答解析】

  (一)问:我公司发现市场上有人假冒我司专利号销售产品,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答:假冒他人专利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6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3)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问:如果侵权人仅在产品包装上标注了他人专利号,但未实际生产销售,是否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答:可能面临刑事责任。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4条,【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包括:(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只要上述行为达到《刑法》第216条及司法解释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即使未实际销售,也可能构成假冒专利罪。

  (三)问:单位实施假冒专利行为,相关责任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答:需要。根据《刑法》第220条,单位犯第216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216条的规定处罚。即单位负责人、部门主管、直接经办人等,若明知并参与假冒专利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四)问: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侵权人,是否还需要赔偿专利权人的经济损失?

  答:需要。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并行不悖。根据《专利法》第71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明确,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人即使已被判刑,专利权人仍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三、要点总结】

  ● 假冒他人专利,非法经营额达2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达10万元以上,即构成【情节严重】,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 刑事责任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同样处刑。
  ● 刑事判决不影响专利权人另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侵权人需同时承担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

【四、律师提示】

  专利侵权刑事风险不容忽视,专利权人若发现假冒专利行为,应及时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涉嫌侵权方也应主动进行专利检索、获得合法授权,避免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触犯刑法。若您正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或面临刑事指控,欢迎咨询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

  ● 核心要点
  ● 假冒专利罪以【情节严重】为入罪门槛,具体标准为非法经营额2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
  ● 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
  ● 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并行,专利权人可同时追究侵权人的刑事与民事责任。
  ● 及时固定证据、主动进行专利检索和合法授权,是规避刑事风险的关键措施。

  ——来源: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专利法律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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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东开律所_光谷商事法律服务专家_企业法律顾问_股权纠纷_知识产权 执业律师,专注法律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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