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资讯

外观专利侵权遭强制执行后的应对指南

2026-06-17 山河律师 阅读约4分钟 4 次阅读

外观专利侵权遭强制执行后的应对指南

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近期代理了一起典型案例:某制造企业突然收到法院外观专利侵权强制执行通知,其主营产品被要求立即下架并面临20万元赔偿。企业负责人表示,该产品系独立研发,与对方专利存在明显差异。面对突如其来的强制执行,企业陷入经营停滞与法律困境。

【一、基本案情】

  (一)某科技公司(我方客户)主营智能家居产品,其一款智能音响外观被某专利权人起诉侵权。一审判决认定侵权成立,客户未及时上诉,判决生效后专利权人申请强制执行。

  (二)法院查封了客户仓库内3000台音响,并冻结公司账户资金30万元。客户认为产品外观与专利存在多处差异,不应构成侵权,遂委托我们团队介入。

【二、争议焦点】

  (一)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整体视觉效果】与【设计要点】的比对标准如何适用?

  (二)判决生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当事人是否仍有救济途径,例如申请再审或执行异议?

【三、法律分析】

  (一)关于侵权判定标准,根据《专利法》第64条第2款,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人民法院认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时,应当根据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

  (二)关于执行阶段的救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三)关于专利无效宣告对执行的影响,根据《专利法》第45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9条,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已经执行的侵权判决不具有追溯力,但可以成为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四、裁判规则与处理要点】

  (一)【规则一】收到强制执行通知后,应立即核实真实性。通过法院官网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或直接联系承办法官,确认案件编号、执行依据及执行措施,防止诈骗。

  (二)【规则二】及时申请专利无效宣告。若发现对方专利存在缺乏新颖性、与现有设计近似等情形,可依据《专利法》第45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据此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

  (三)【规则三】积极行使执行异议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对查封、冻结等执行措施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执行裁定后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异议,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据。

【律师建议】

  外观专利侵权强制执行并非绝路,企业应理性应对而非消极回避。我们建议:第一,立即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全面审查判决是否存在实体或程序错误;第二,同步启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争取釜底抽薪;第三,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争取分期支付赔偿或达成许可协议。如有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

【核心要点】

  ● 强制执行通知需核实真实性,可通过法院官网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查询
  ● 外观设计侵权判定以【整体视觉效果】为准,依据《专利法》第64条及司法解释第11条
  ● 判决生效后仍可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234条)或提出执行异议(第236条)
  ●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可成为中止执行的重要依据(《专利法》第45条)
  ● 主动协商和解是降低损失的有效途径,可争取分期付款或专利许可

——来源: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专利法律知识库

山河律师
山河律师

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_武汉专业法律咨询_周叶 执业律师,专注法律实务研究。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您有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有法律问题?立即咨询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解答,首次咨询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