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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利号能否起诉侵权

2026-06-17 山河律师 阅读约3分钟 3 次阅读

有专利号能否起诉侵权

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就“有专利号能否起诉侵权”这一常见问题,进行专业解析。

【一、法律背景】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持续加强,专利侵权诉讼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实践中,许多专利权人误以为只要持有专利号,即可直接提起侵权诉讼。然而,根据我国《专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专利侵权诉讼的启动需要满足法定条件,仅凭专利号无法完成举证责任。我们团队特此梳理相关核心规定与实务要点,以帮助权利人正确行使诉权。

【二、核心规定】

  (一)《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专利法》第45条及第46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权一旦被宣告无效,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三)《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专利权人起诉侵权,必须提供权利有效、侵权行为存在及损害后果等证据。

【三、实务要点】

  (一)确认专利有效性。起诉前,须核查专利是否处于有效状态,包括是否已过保护期、是否按时缴纳年费、是否已被宣告无效。建议调取专利登记簿副本及年费缴纳凭证。

  (二)明确权利主体资格。须提供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等文件,证明原告系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如系许可使用,需提供独占或排他许可合同。

  (三)收集侵权证据。需提供被诉侵权产品实物、销售合同、发票、网页截图、公证书等,证明对方存在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等行为。

  (四)进行侵权比对。需将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或设计与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技术特征比对】,确定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必要时可申请司法鉴定。

  (五)评估专利稳定性。若专利存在新颖性或创造性缺陷,可能被对方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导致诉讼中止甚至败诉。建议在起诉前进行稳定性分析。

【四、律师提示】

  仅有专利号并不足以提起侵权诉讼。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建议,权利人在启动诉讼前,应系统完成专利有效性核查、证据收集及侵权比对三项准备工作。若您对专利侵权诉讼的举证要点或专利稳定性评估有疑问,欢迎咨询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

【核心要点】
● 有专利号不等于专利有效,须核查专利是否处于有效期内且未被宣告无效。
● 起诉时须提供专利证书、年费缴纳凭证等文件,证明权利归属及有效性。
● 须收集被诉侵权产品实物、合同、发票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侵权行为。
● 须进行技术特征比对,证明被诉方案落入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 专利稳定性不足可能导致诉讼中止或败诉,建议在起诉前进行稳定性评估。

——来源: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专利法律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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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_武汉专业法律咨询_周叶 执业律师,专注法律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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