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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实施专利与假冒专利的侵权认定与法律责任

2026-06-17 山河律师 阅读约3分钟 3 次阅读

未经许可实施专利与假冒专利的侵权认定与法律责任

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现就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法律认定与责任问题,为您提供专业解析。

【一、】核心问题

  本文旨在解答:在专利侵权纠纷中,哪些具体行为构成侵权,以及侵权人可能承担何种民事与刑事法律责任。

【二、】问答解析

  (一)问题一:哪些行为属于未经许可实施专利?

  答:根据《专利法》第11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以下行为均构成侵权: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包括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问题二:什么是假冒专利行为?

  答: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4条,假冒专利行为主要包括: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终止后继续标注专利标识;未经许可在产品或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以及销售上述产品。此外,伪造或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也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三)问题三:什么是间接侵权,如何认定?

  答:间接侵权是指行为人诱导、教唆他人实施专利侵权行为,或为他人实施侵权提供实质性帮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条,明知有关产品系专门用于实施专利的材料、设备等,仍未经许可提供给侵权人用于实施专利,或者明知有关产品、方法属于专利保护范围,仍积极诱导他人实施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

  (四)问题四:侵权人可能承担哪些刑事法律责任?

  答:依据《刑法》第216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专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情节严重”通常指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情形。

【三、】要点总结

  ● 未经许可实施专利(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以及假冒专利行为,均构成专利侵权。
  ● 间接侵权需行为人主观明知,且为他人侵权提供实质性帮助或诱导,方可承担连带责任。
  ● 假冒专利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并处罚金。

【四、】律师提示

  我们发现,许多专利权人在发现侵权行为后,因未能及时固定证据或缺乏对法律程序的了解,导致维权困难。因此,若您发现专利被侵权,建议第一时间采取以下措施:收集侵权产品实物、销售记录、网页截图等证据;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或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禁令;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评估是否涉及刑事犯罪,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欢迎咨询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我们将为您提供专利侵权认定、证据保全、诉讼代理等全流程法律服务。

——来源: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专利法律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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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_武汉专业法律咨询_周叶 执业律师,专注法律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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