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返程途中车祸工伤认定胜诉案例解析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2
惠州返程途中车祸工伤认定胜诉案例解析
Q:春节后提前返程上班,途中发生车祸算工伤吗?
A:算。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指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不能只看上班时间点,而应综合考虑路途远近、交通状况、天气等客观因素。本案中,陈某从四川老家返回惠州,路程约1600公里,驾车需24小时,且正值春运高峰、冰雹天气,提前两天出发是为确保按时到岗,法院认定属于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
Q:人社局以“非合理上下班路线”为由不认工伤,我们该怎么办?
A: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我们律师团队代理的惠州工亡案中,人社局认为陈某2月20日返程,而上班时间是2月22日,不属于上下班途中。但我们主张:返程目的地是公司宿舍,最终目的是上班,且提前出发因客观原因具有正当性。法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判决撤销不予认定决定,责令重新认定。
Q:法院最终如何判决?家属能拿到赔偿吗?
A:法院判决撤销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责令重新作出认定(案号:(2019)粤1322行初338号)。后人社局重新认定为工伤,家属顺利获得工亡赔偿。我们建议,遇到类似情况,【不要轻易放弃】,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行政诉讼维权。
Q:如果我也遇到类似情况,需要注意哪些关键点?
A:我们律师团队提醒,【关键点有三】:一是证明提前返程的合理性,如路程距离、交通拥堵、恶劣天气等证据;二是明确返程目的为上班,如目的地是公司宿舍或工作地点;三是确保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本案提供了重要参考,职工为按时返岗提前出发,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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