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不交货,如何维权?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2

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不交货,如何维权?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经常接到类似的咨询:付了钱,货却迟迟不到,对方还反过来要求买方承担损失。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属于【根本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今天,我们就用一起真实案例,帮您理清维权思路。

这起案件里,A公司向B公司采购钢材,付了大约29万美元货款。结果B公司不仅没发货,还把货物低价转卖,甚至以价格下跌为由让A公司承担亏损。我们律师团队代理A公司起诉后,法院最终判令B公司返还全部货款及利息,股东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很多人问:没有正式合同,只有邮件往来,算数吗?答案是【算数】。只要双方通过邮件达成合意,对方开了形式发票,您也付了款,买卖合同就已经成立。法律保护的是真实交易,而不是形式。

对方不发货,您该怎么办?第一,【及时发函催告】。我们律师团队会帮您固定违约证据,比如催告函、邮件记录。第二,【果断解除合同】。根据法律,对方根本违约时,您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货款并赔偿资金占用利息。

这起案件还有一个关键点:B公司是一人公司,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法院判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公司没钱,股东的个人资产也要用来赔偿。这对很多和一人公司做生意的企业来说,是【重要】的保障。

国际贸易维权,证据是王道。我们团队在办案中系统整理了邮件、发票、付款凭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让法院全面支持诉求。如果您遇到类似问题,不要犹豫,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