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了侵权警告函,对方反说我滥用权利怎么办?

一句话结论:发警告函本身没错,错在“无中生有”。正当维权受保护,但以维权之名行敲诈、排挤之实,会反噬自身。 知识产权圈里“警告函大战”很常见,边界就在真实权利与诚信。 问:什么时候发函是正当的? 答:当你确有有效权利基础(已注册/登记的商标、专利、著作权),且有合理依据认为对方侵权时,发函要求停止、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