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动态

256万货款纠纷二审调解成功,附惩罚条款

2026-06-09 山河律师 阅读约1分钟 6 次阅读

256万货款纠纷二审调解成功,附惩罚条款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在代理一起标的额256万余元的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时,成功通过调解为客户实现权益保障。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一审判决后,上诉人拒不付款并提起上诉,客户面临二审程序拖延、执行遥遥无期的困境。我们律师团队精准把握客户【尽快安全回款】的核心诉求,放弃单纯追求“维持原判”的诉讼策略,转而选择调解路径。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我们设计的分期付款调解方案明确约定:如对方任何一期逾期未付,则需按【年利率1.5倍】标准支付自一审立案之日起的全部逾期损失,且客户有权立即申请强制执行。这一条款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关于调解书强制执行效力的规定,为客户设置了强有力的惩罚性保障。

最终调解书生效后,对方未按期履行首期付款,我们立即依据该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全额强制执行,追回256万余元货款及逾期损失。山河律师事务所在该领域经验丰富,欢迎咨询我们。

山河律师
山河律师

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_武汉专业法律咨询_周叶 执业律师,专注法律实务研究。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您有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有法律问题?立即咨询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解答,首次咨询免费

联系我们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凌家山北路武汉光谷企业天地2号楼303-305
  • 18672397240
  • 周律师
  • 23254112@qq.com
  • 2325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