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届满日当天实施是否构成侵权
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现就专利届满日当天实施相关技术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这一争议问题,进行系统法律分析。
【一、问题提出】
专利届满日当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技术或产品,是否构成专利侵权,是实务中常见的争议问题。该问题涉及专利保护期限的起止时间计算规则,直接关系到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需要结合法律规定进行精准判断。
【二、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42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1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01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后的第一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6条
专利法第42条规定的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届满日。
【三、深度分析】
(一)从立法目的分析
专利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以公开换保护,保护期届满后技术进入公共领域,促进社会整体技术进步。但保护期的计算必须明确、统一,否则将导致法律适用混乱。民法典第201条确立的期间计算规则,旨在避免起始日与届满日的计算争议,确保权利期限的确定性。
(二)从实务判例分析
司法实践中,法院普遍认为专利保护期届满日的24时为权利终止的临界点。例如,在(2020)最高法知民终XXX号案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专利保护期届满日当天仍属于保护期内,未经许可的实施行为构成侵权。该裁判观点已成为主流,各地法院在类似案件中均予遵循。
(三)从法律风险分析
对于实施方而言,在届满日当天实施专利技术的法律风险极高。一旦被认定为侵权,可能面临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对于专利权人而言,若发现届满日当天存在侵权行为,应及时固定证据并采取维权措施,否则可能因证据灭失导致维权困难。
【四、实务操作指引】
(一)实施方:在专利届满日前,应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或专利登记簿查询确认专利权的准确届满日期,避免在届满日当天实施相关技术。
(二)实施方:如确需在届满日当天实施,建议向专利权人发送书面询问函,获得明确不侵权确认或授权许可,并保留相关沟通记录。
(三)专利权人:在专利届满日前,应关注市场动态,发现疑似侵权行为后,立即收集实施行为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销售合同、发票等。
(四)专利权人:如发现届满日当天存在侵权行为,应在24小时内向侵权方发送停止侵权通知,并同步向专利管理部门投诉或向法院申请诉前禁令。
(五)双方均可委托专业律师对专利有效期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以明确侵权风险和责任边界。
【律师提示】
专利届满日当天实施相关技术的行为,在法律上仍处于保护期内,未经许可的实施构成侵权。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在该领域经验丰富,欢迎咨询。
【核心要点】
● 专利保护期届满日当天仍属于保护期内,未经许可的实施行为构成侵权。
● 保护期届满日的24时为权利终止的临界点,届满日当天24时前实施均属侵权。
● 实施方应在届满日后(即届满日次日)方可自由实施专利技术。
● 专利权人应在届满日当天及时固定证据并采取维权措施,避免证据灭失。
● 建议各方在专利届满日前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明确权利状态和风险边界。
——来源: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专利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