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中药药酒供顾客使用是否违法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1日 1

自制中药药酒供顾客使用是否违法

张女士经营一家养生馆,常在店里泡制药酒供顾客免费饮用,还贴出“活血化瘀、治腰腿疼”的广告。直到市场监管局上门检查,她才知道自己可能涉嫌违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来为您解析。

首先,【关键判断标准】在于药酒是否具备药品属性。如果像张女士这样宣称治疗功效(如治跌打损伤、关节疼痛),却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就属于“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构成违法。

其次,【成分红线】必须警惕。如果药酒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如双氯芬酸钠),或毒性中药材(如马钱子、川乌),即使不宣称疗效,也违反《药品管理法》或《食品安全法》。

再者,【资质要求】不可忽视。无论是否宣称疗效,只要向顾客提供药酒并从中获利,就必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无证经营属于非法行为,严重者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

最后,【宣传合规】同样重要。即使药酒合法,也不能使用“治疗”“功效”等医疗用语,否则违反《广告法》虚假宣传规定。

总结来说,自制中药药酒供顾客使用是否违法,核心看三点:是否宣称疗效、是否含违禁成分、是否具备资质。一旦被查处,建议立即停止销售、配合调查、保留证据,并第一时间聘请专业律师介入评估风险。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提醒您:药酒经营看似简单,实则涉及药品、食品、广告等多重法律风险。如有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我们将协助您审核配方、评估资质、规避刑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