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胜诉关键:证据链构建与法条分析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1日 1
股权转让纠纷胜诉关键:证据链构建与法条分析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在处理股权转让纠纷中,常遇到类似本案的争议焦点:协议解除后股权归属及“名为股权转让实为借贷”的抗辩。以下结合北京高院524号案,从法律角度逐条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股权转让协议》解除后,受让方是否应返还股权。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原《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因此,协议解除后,王某某作为受让方,应返还李某某49%股权。
针对对方“名为股权转让实为借贷”的主张,我们律师团队强调:双方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等系列协议,明确约定转让对价1.7亿元,且【生效判决】(北京市某法院(2017)京0108民初2788号)已认定王某某付款未达购买51%股权的对价6000万元,驳回其返还已付款请求。该判决固定了【事实基础】:双方真实意思为股权转让,非借贷。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意思表示无效;本案协议真实有效,对方主张缺乏依据。
程序方面,王某某律师提交“解除代理”说明后,一审法院是否合法送达?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未经当事人确认或公告送达,程序存在瑕疵。但本案二审维持原判,说明实体证据链完整,程序问题未影响公正。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在该领域经验丰富,欢迎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