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认定疑难案件:如何确认劳动关系与证据突破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1
工亡认定疑难案件:如何确认劳动关系与证据突破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工亡认定案件时,发现确认劳动关系往往是维权核心难点。本案中,黄某在维修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物业公司主张业务已外包,但外包公司已注销,导致劳动关系认定陷入僵局。我们律师团队认为,争议焦点在于:外包公司注销后,实际用工单位是否应承担用工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法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中,外包公司已于2018年12月注销,黄某2019年4月死亡时,外包主体已不存在,物业公司作为实际管理方,应被认定为用工单位。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自然人聘用的职工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本案物业公司外包给已注销公司,属于违法转包,法院据此认定物业公司为责任主体。
我们律师团队在证据构建上重点突破:第一,调取120出诊记录与死亡医学证明,证明事发地点与工作单位信息;第二,收集业主证言与微信聊天记录,证明黄某长期接受物业公司管理;第三,申请法院调取工资发放与工作安排记录,揭示实际用工关系。法院最终采纳上述证据,认定劳动关系成立(案号:(2020)桂02民终2535号)。
本案核心启示:当外包主体已注销,实际用工单位不得以“外包协议”规避责任。家属应围绕工作地点、管理关系、报酬支付等要素构建证据链。山河律师事务所在该领域经验丰富,欢迎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