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案中争取从犯认定,刑期从9年降到4年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1日 0

组织卖淫案中争取从犯认定,刑期从9年降到4年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最近处理了一起组织卖淫案,当事人翁某某被指控是卖淫窝点的股东,涉案金额高达81万,检察院建议判7到9年。这个案子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我们律师团队接手后,仔细翻看了所有案卷材料,多次去会见当事人,发现事情并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刑事辩护不是动动嘴皮子那么简单,我们律师团队在厚厚的卷宗里找真相,在冷冰冰的法条里争取人情味。这个案子有几个难点:一是组织卖淫罪起刑点高,涉案金额大,检察院认定他是主犯;二是部分同案犯已经判了,证据基本固定;三是翁某某自己供述不利。但我们没有放弃,找到了突破口。

我们律师团队把辩护重点放在【从犯认定】上,而不是做无罪辩护。理由有三:第一,翁某某没有参与核心的“组织”行为,比如租场地、招卖淫女、排班管理这些事,都是赵某和计某某干的,他只有资金往来。第二,他对窝点里的具体服务项目认识模糊,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他清楚知道那是刑法上的卖淫行为。第三,我们紧扣《刑法》第二十七条,向法官解释:出资不等于主犯,要看谁在真正操控犯罪。翁某某的出资更像被动投资,不是主动组织。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律师团队的意见,认定翁某某是从犯,刑期大幅减到四年。这个结果说明,专业刑事律师在重罪案子里能发挥关键作用。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