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离婚逃债?这样追回夫妻共同债务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9日 0
债务人离婚逃债?这样追回夫妻共同债务
张女士最近很头疼:借给老同学王强20万周转,对方却突然和妻子办了离婚,房子、车子全转给妻子,自己“净身出户”说没钱还。小王也遇到类似情况,给一对夫妻供货8万多,货款还没结清,对方就离婚了,互相推诿说“不关我事”。面对这种“假离婚,真逃债”的套路,债权人真的只能自认倒霉吗?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告诉您:法律不答应。
破解“离婚逃债”的关键,在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简单说,只要这笔钱是夫妻俩【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借的,或者是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借的,哪怕离婚了,两人也得一起还。
我们律师团队曾代理一起典型案例:一对夫妻承包建猪场,从建材商处赊购水泥,欠了81630元。虽然两人早在2017年就离了婚,但在债权人催款时,女方在微信里多次说“这礼拜给你”“这钱必须给大弟”,还自称“我们两口子”。这些聊天记录成了铁证。我们在法庭上指出:女方明知债务存在,还以明示方式承诺共同还款,隐瞒离婚事实,已经让债权人产生了合理信赖。法院最终采纳了我们意见,判决这对“前夫妻”共同偿还全部货款。
【重要】实践中,很多债权人吃亏在证据不足。我们建议:出借款项时,尽量让夫妻双方【共同在借条上签字】。如果已经出借了,一旦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或离婚的苗头,要马上行动——有意识地通过微信、短信与债务人配偶沟通,留下对方“知情”或“愿意还钱”的聊天记录。这些证据,是撕开“离婚”面具、追回欠款的利器。
【注意】债务性质的认定、共同举债意思表示的证明,是此类案件的重中之重。每个案件细节不同,证据情况也千差万别。
如有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让专业律师帮您梳理证据、制定追索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