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专利侵权指控?善意购买者应对方略
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近期接到多起因购买商品后被指控专利侵权的咨询。许多当事人感到困惑与不安,认为自己仅是普通消费者或零售商,为何会卷入专利纠纷。本文将系统梳理此类情况下的应对策略与法律依据。
【一、问题提出】
核心争议问题在于:作为不知情的商品购买者或销售者,在收到专利权人的侵权指控后,是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如何利用【合法来源抗辩】制度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实践中,大量中小商户因销售涉嫌侵权商品而被诉至法院,面临高额索赔与诉讼压力。
【二、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70条
该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5条
该条明确: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且举证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对于权利人请求停止上述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行为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诉侵权产品的使用者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除外。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购买者主张合法来源抗辩,须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三、深度分析】
(一)立法目的:平衡专利权保护与交易安全
专利法第70条设立的【合法来源抗辩】制度,其立法本意在于保护善意交易相对人。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但若要求每一位终端销售者或使用者都必须事先核查所有商品的专利状况,将严重阻碍商品流通与市场交易。因此,法律在保护专利权的同时,为善意购买者设置了免责通道。
(二)实务判例:抗辩成立的关键在于举证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合法来源抗辩的审查极为严格。在(2020)最高法知民终XXX号案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被诉侵权人主张合法来源抗辩,应当提供符合交易习惯的发票、付款凭证、合同等证据,且上述证据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侵权产品系通过正常商业渠道购得。仅提供收据或单方制作的进货清单,通常不被采信。此外,若销售者明知或应知产品侵权(如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同类正品),则合法来源抗辩不能成立。
(三)法律风险:抗辩失败或举证不能的后果
若无法证明合法来源,或法院认定购买者【应当知道】侵权事实,则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责任。赔偿数额可能包括专利权人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律师费、公证费等)。对于电商平台上的中小卖家,批量诉讼中单案赔偿金额虽不高,但累计诉讼成本与时间成本不容忽视。
【四、实务操作指引】
(一)第一步:立即停止销售与使用
收到侵权通知后,应第一时间下架涉嫌侵权商品,停止使用相关产品,避免侵权行为的持续或扩大。继续销售可能被认定为【明知】侵权后的故意行为,加重赔偿责任。
(二)第二步:全面收集合法来源证据
重点收集以下材料:正规发票、购销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物流单据等。证据须能清晰指向侵权产品的具体批次、数量、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若供应商为个人,应尽可能收集其身份信息及经营资质。
(三)第三步:向供应商追偿并固定证据
在向专利权人主张合法来源抗辩的同时,应及时向供应商发出书面函告,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提供专利许可证明。保留所有沟通记录,为后续追偿诉讼做准备。
(四)第四步:主动与专利权人协商和解
在证据初步完备后,可主动联系专利权人或其代理人,说明自身为善意购买者,并提交合法来源证据。多数专利权人的主要诉求在于停止侵权,对于能证明合法来源的销售者,通常愿意以较低金额和解或仅要求停止销售。
(五)第五步:委托专业律师评估诉讼策略
若协商无果或面临诉讼,应尽快委托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律师将协助梳理证据链、评估侵权成立的可能性、计算合理赔偿范围,并代表当事人出庭应诉。对于恶意诉讼或专利权不稳定的案件,律师可协助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从根本上瓦解对方权利基础。
【律师提示】
我们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在该领域经验丰富,欢迎咨询。面对专利侵权指控,切勿慌乱或消极应对。合法来源抗辩是法律赋予善意购买者的有效武器,关键在于及时、完整地固定证据链条。
【核心要点】
● 专利法第70条赋予善意购买者【合法来源抗辩】权,可免除赔偿责任,但需举证证明产品来源合法且主观不知情。
● 合法来源抗辩的核心证据包括正规发票、购销合同、付款凭证等,须形成完整证据链,单方制作的单据通常不被法院采信。
● 收到侵权通知后应立即停止销售或使用,避免因继续侵权而加重责任。
● 若抗辩失败,购买者可能需承担停止侵害及赔偿损失的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专利权人合理维权费用。
● 建议在诉讼前或诉讼中向供应商追偿,并保留所有沟通记录,以降低自身损失。
——来源: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周叶律师团队·专利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