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酒店租金纠纷,仲裁驳回解约保住千万装修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0

疫情酒店租金纠纷,仲裁驳回解约保住千万装修

Q:疫情导致酒店无法正常经营,我能否以不可抗力为由缓交租金?
A:可以。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昆仲裁(2021)386号案件中,仲裁庭认定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承租人因疫情导致酒店入住率极低、长期亏损,虽未足额支付租金,但不存在主观恶意,因此不构成根本违约。我们建议承租人在疫情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出租人,并保留相关营业受损证据,如入住率报表、亏损凭证等。

Q:出租方要求解除合同并没收装修,我能保住投入的千万装修吗?
A:能。我们律师团队在代理该案时,重点提出:承租人已投入上千万元装修,合同仅履行两三年,若解除合同按约定装修归出租人所有,将导致承租人血本无归,而出租人继续履行合同并无重大不利影响。仲裁庭采纳了该观点,驳回了出租方解除合同的请求。我们提醒:长期租赁中,装修投入是重要抗辩点,可主张继续履行更符合公平原则。

Q:出租方计算的租金金额有误,我该如何应对?
A:需要仔细核对合同条款。我们承办的案件中,合同约定2019至2021年每季度仅支付两个半月租金,而出租方按三个月计算,多算了1.5个月。我们律师团队重新核算后,将应付租金从94,183.18元调整为74,001.10元,仲裁庭予以采纳。我们建议:收到催款函后,立即对照合同逐条复核租金计算方式,避免多付。

Q:政策鼓励减免租金,我能否要求出租方直接减免?
A:可以主张,但不一定强制。在该案中,我们律师团队参照昆明市人民政府鼓励业主为中小租户减免或缓交房租的政策,提出承租人仅请求缓交而非减免,符合政策精神。仲裁庭虽未直接减免租金,但支持了调整支付金额。我们建议:先与出租方协商,书面提出缓交或减免申请;若协商不成,可依据最高法疫情指导意见申请仲裁或法院变更租金支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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