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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书面合同胜诉:追回814万工程款及利息

2026-06-10 山河律师 阅读约2分钟 2 次阅读

无书面合同胜诉:追回814万工程款及利息

Q:没有书面合同,工程款还能要回来吗?
A:可以。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代理的黑龙江A公司诉抚远B公司一案中,双方施工五年未签书面合同,但我们通过证明A公司实际履行施工义务、B公司已支付436万元并接受履行,法院认定双方形成【事实合同关系】。最终判决B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合计814万元。

Q:对方否认欠款,如何证明具体工程量?
A:这是案件核心难点。我们律师团队向法院申请【司法造价鉴定】,由专业鉴定机构现场勘查、核算。鉴定结果确认:钩机作业工程量100.9万立方米、运输工程量11.8万立方米等,合计工程款1198.4万元。法院采纳鉴定意见作为定案依据。

Q:案件跨度五年,证据不足怎么办?
A:我们律师团队凭借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及7年工程背景,精准把握土石方计量、单价浮动、定额选用等专业问题。通过梳理每年结算记录、运输票据(981张)等碎片证据,结合鉴定意见补强证据链,成功突破证据薄弱环节。

Q:最终能追回多少钱?
A:法院判决B公司支付尚欠工程款762.3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合计814万元。我们律师团队通过专业鉴定和事实合同认定,帮助客户全额追回工程款及资金占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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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_武汉专业法律咨询_周叶 执业律师,专注法律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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