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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单放货维权指南:证据收集与赔偿计算

2026-06-10 山河律师 阅读约2分钟 2 次阅读

无单放货维权指南:证据收集与赔偿计算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经常接到外贸老板的求助:“提单原件还在我手里,收货人却说货已经提走了,钱也没付!”这种情况,用大白话说就是“无单放货”——好比你把钥匙给了快递员,结果快递员没见到钥匙就把包裹给了别人,你的东西就失控了。

我们律师团队刚办过一个案子(案号(2025)粤72民初2642号),帮客户要回了83万多元赔偿。下面用简单话给您讲讲怎么打这类官司。

先要证明【承运人没凭正本提单就交货】。我们通过调集装箱流转记录、船公司系统截图、目的港代理反馈,还原了全过程。关键证据有:正本提单原件、集装箱记录、承运人系统截图、聊天记录。就像破案找线索,这些证据能把“货被擅自提走”的事实钉死。

接着要锁定【承运人的责任】。按法律规定,承运人必须在目的港凭正本提单交货,否则就是违约。我们团队帮客户确认了谁该赔——提单上写着的承运人,就是责任方。

最后算【赔偿金额】,公式很简单:货物装船时的价值+运费+利息。在我们的案子里,货物价值按商业发票算,运费按集装箱占用的比例摊,利息从货被提走那天算起。法院照这个标准判了80多万。

外贸路上遇到无单放货,别慌。证据齐全、责任清晰、赔偿有据,我们律师团队能帮您一步步把损失追回来。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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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_武汉专业法律咨询_周叶 执业律师,专注法律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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