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引纠纷 清场协议成关键证据
成功案例 2026年4月15日 10
拖欠货款引纠纷 清场协议成关键证据
某建材市场的卷帘门前,飞扬贸易中心的经营者王先生又一次吃了闭门羹。这已是本月第三次上门催要货款,北冰洋商贸公司的财务室始终大门紧锁。17万元(化名)的欠款像块巨石,压得这家小微企业现金流几乎断裂。办公桌上那份盖着公章的清场协议,此刻成了王先生最后的希望。
法庭博弈聚焦协议效力
庭审现场,双方对欠款金额各执一词。北冰洋商贸公司仅认可12.7万元(化名)债务,却无法提供相应凭证。争议焦点迅速锁定在那份签署于2016年4月29日的清场协议——这份明确记载两批货物分别对应12.6万元(化名)和2355元(化名)的文书,是否构成定案关键?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陈爱云律师团队当庭出示了对账单、送货签收记录等20余份证据,构筑起完整的证据链。被告代理人对协议真实性无异议,却以”记账误差”为由试图削减债务。法院当庭指出,商事主体签署清场协议具有终局性,在被告未能举证的情况下,差额主张难以成立。
山河律师团队破局之道
接手案件之初,陈爱云律师便察觉到本案的特殊性。与传统买卖合同纠纷不同,双方在终止合作时签署的清场协议具有”一揽子解决方案”属性。山河律师团队采取了三步策略:首先通过司法鉴定固定协议签署时间,其次调取半年内的全部交易流水印证协议金额,最后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基础,精准计算逾期利息。
这支深耕商事纠纷15年的团队深谙诉讼节奏,在举证期限内完成全部证据准备,尤其针对被告可能提出的”部分履行”抗辩,预先准备好了银行流水反向印证。这种未雨绸缪的诉讼思路,最终助力法院全额支持原告诉请。
企业清场阶段的法律警示
本案为企业合作终止提供了典型样本。湖北山河律所建议:签署清场协议时务必载明”账务两清”条款,明确约定后续债权债务关系;对分期付款项目,应设置违约立即到期条款;保存好对账原始凭证至少五年。陈爱云律师团队特别提示,中小企业可采用”对账+协议”双保险模式——每月对账单由双方盖章确认,年度清算时另签终止协议,既能防范风险,又为可能发生的诉讼保留关键证据。
类似本案的商事纠纷中,专业律师介入时机直接影响结果。正如王先生在陈爱云律师团队帮助下,不仅追回全部货款,逾期的资金占用成本也获得补偿。这份胜诉判决背后,是法律专业力量对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捍卫。
本文由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陈爱云主任律师团队提供专业法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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