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后患病遭拒赔,如何突破“未如实告知”壁垒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0
投保后患病遭拒赔,如何突破“未如实告知”壁垒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注意到,投保人罹患重疾后遭遇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的案件日益增多。许多当事人认为白纸黑字的合同已无辩驳余地,但事实上,法律为投保人保留了重要的救济通道。以下结合具体法条,逐层分析争议焦点与诉讼策略。
争议焦点:投保人是否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关键在于保险公司是否履行了“逐一询问”的程序义务。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以保险人的询问为前提。如果保险公司未就健康告知事项进行明确、逐一的询问,投保人无需主动披露所有既往病史。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代理人曾就健康告知事项逐一向投保人询问。
第三,在本所代理的一起胜诉案件中(案号:(2024)鲁0303民初号),保险公司无法提供录音、录像或由投保人签字的询问笔录等证据,法院据此认定保险公司未能履行举证责任,不得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解除合同并拒赔。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合计超过39万元。
第四,我们律师团队提醒:投保人应保留投保过程中的所有沟通记录,包括微信聊天、通话录音等,这些材料可能成为证明“是否询问”的关键证据。
山河律师事务所在该领域经验丰富,欢迎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