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遗赠人如何合法表示接受遗赠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0
受遗赠人如何合法表示接受遗赠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关键问题,以下以常见问答形式呈现。
Q:知道受遗赠后,我必须在多长时间内表示接受?
A: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您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表示。超过此期限未表态,法律将视为您放弃受遗赠,财产将按法定继承处理。请务必牢记这个【60天】的硬性时限。
Q:具体有哪些方式可以表示接受?
A:主要有三种明确方式。第一,书面形式:签署【接受遗赠声明书】,写明遗赠人信息、财产细节及接受意愿,并签字注明日期。第二,口头形式:向法定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明确表达接受意愿,需【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并出具证明。第三,实际行为:在六十日内对遗赠财产进行管理、使用或处分,例如入住遗赠房屋并缴纳物业费,或对遗赠存款办理支取手续,结合证据可被认定为接受。
Q:如果我用口头方式表示,如何确保有效?
A:口头方式风险较高,我们建议您做到两点。一是明确告知对象,如遗嘱执行人或其他继承人。二是务必【邀请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并由他们签字确认记录,以形成有效证据链。为避免纠纷,我们更推荐采用书面或公证形式。
Q:未及时表示接受会有什么后果?
A:后果非常明确且严重。一旦超过【六十日】未作出任何接受表示,法律直接认定您【放弃受遗赠】。您将永久丧失获得该遗赠财产的权利,遗产将按法定继承重新分配,即使事后主张也无法追回。例如,遗赠房产指定给您,您未回应,房产将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我们将协助您规范表示方式、固定证据,确保您的受遗赠权利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