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05亿协议亟待羁押人员签字生效 青山法院:马上协调处理!
法治资讯 2026年3月2日 12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法院形象”,2021年11月1日,武汉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称赞青山区人民法院善意执法,务实担当。
原来,武汉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因差欠北京、天津等4家公司共计1.2亿元本金及利息,于2019年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了该公司持有的湖北某绿色工程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后该公司经与债权人协商,达成了由第三方武汉某置业公司支付8000万元收购该公司持有的某绿色工程公司全部股权用于偿还北京、天津等4家公司所欠债务的股权转让协议,另由该置业公司支付2500万元承担某绿色工程公司所欠其他债务的债务承担协议。但想要协议生效,却需要解决一个关键难题:股权收购协议、债务承担协议均要求该公司及湖北某绿色工程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及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签字,而陈某某涉嫌犯罪现羁押于看守所,需青山法院许可、协助才能完成签字手续。故2021年9月26日,该公司向青山区法院请求协助陈某某在上述协议上签字,待协议生效后以解决企业困境,防止出现新的纠纷。
青山法院刑庭收到该公司的请求后,第一时间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核实了解相关案件执行情况,并主动走访相关办案单位听取意见,经了解和研判,青山法院认为陈某某在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及债务承担协议上签字,有利于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有利于盘活企业近亿元资产,有利于保障某生物公司、某绿色工程公司员工的利益,且不妨碍刑事案件的审理及后续涉案财产的执行,应准许并协助陈某某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为此,青山法院向羁押看守所发送工作联系函,在短短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沟通联系工作,于2021年9月30日及时协助陈某某在上述协议上签字,不让上述公司因法定代表人羁押造成处置资产及经营发生困难,也切实推动解决北京、天津等4家公司自2016年开始的多年执行难题。
近年来,青山法院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主动当好司法“店小二”,通过倾力打造“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从立案源头实现便捷高效;开启优先执行“绿色通道”,提升执行质效;联合区工商联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建立青山区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诉调服务站;联合区总工会,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等多种方式,从立、审、执多举措全方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为经济发展不断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青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