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律所:婚姻家事争议焦点与法条解析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0

山河律所:婚姻家事争议焦点与法条解析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深耕婚姻家事法律领域,现以第一人称视角直接点明争议焦点,并引用具体法条逐条分析,帮助您清晰理解法律要点。

争议焦点一: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我们律师团队强调,需特别警惕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的行为,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若发现此类行为,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争议焦点二:公司股权等复杂财产的分割。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我们律所提醒,股权分割需结合《公司法》相关规定,若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应评估其市场价值,并考虑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等程序要求,确保分割合法有效。

争议焦点三:子女抚养权归属。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父母双方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我们律师团队建议,收集稳定抚养环境、经济能力及情感支持等证据,是争取抚养权的关键。

争议焦点四: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依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债务,需由债权人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否则认定为个人债务。我们强调,当事人需保留债务凭证,避免“被负债”。

山河律师事务所在该领域经验丰富,欢迎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