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受伤索赔难,提供劳务受害案解析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9日 1
农民工受伤索赔难,提供劳务受害案解析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在处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在于:雇佣关系如何认定、责任如何划分、损失如何计算。以下结合(2024)赣1025民初1689号案例,引用具体法条逐条分析。
一、雇佣关系认定。依据《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虽无书面合同,但通过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及被告垫付医疗费的行为,法院认定事实雇佣关系成立。
二、责任划分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73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法院认定:雇主提供无牌改装三轮车并操作不当,承担【主要责任】90%;原告成年人对搭乘危险车辆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承担【次要责任】10%。
三、损失计算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本案原告年满70岁但劳动能力未丧失,虽法院未支持误工费,但护理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依据医嘱及鉴定意见获得【全额支持】。
四、赔偿总额核算。法院确认原告损失合计246,972.98元,两被告按90%责任赔偿222,275.68元,扣除已付部分,仍需连带赔偿77,891.7元。
我们律师团队提示:提供劳务受害案件的关键在于【证据保全】,包括工资记录、沟通记录、医疗凭证等。山河律师事务所在该领域经验丰富,欢迎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