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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改定性,刑期从十年降到五年以下

2026-06-11 阅读约1分钟 12 次阅读

职务侵占改定性,刑期从十年降到五年以下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最近处理了一个典型案例:一位仓库管理员利用职务便利,拿走了公司价值80多万的电子产品。一开始,他被以盗窃罪起诉,量刑建议是十年以上。但我们律师团队在二审介入后,成功把罪名改成了职务侵占罪,刑期直接降到四年六个月。

听起来差不多,但法律上的【定性不同】,结果天差地别。盗窃罪80多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起步就是十年;而职务侵占罪80多万属于“数额较大”,最高才五年。关键就在于【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我们律师团队发现,这位当事人能拿走货物,是因为他本身就是管仓库的,有权限接触货物,门禁也对他开放。这就像家里钥匙在自己手上,和撬锁进屋,性质完全不同。

我们律师团队在二审中重点论证了三点:第一,他利用的是管理仓库的职务便利,不是普通工作便利;第二,货物属于公司财物,他正好有管理职责;第三,他是利用职务之便占为己有,不是偷偷摸摸去窃取。法院最终采纳了我们的意见,改判职务侵占罪。

如果您或家人遇到类似情况,别只看表面罪名。法律评价就像一把尺子,量法不同,结果可能差好几年。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让我们帮您找到最有利的定性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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