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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9000万终获无罪

2026-06-11 阅读约1分钟 11 次阅读

虚开增值税发票9000万终获无罪

张女士的公司突然被税务稽查,老板许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刑事拘留,涉案税额高达104万余元。他找到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时,满脸焦虑:“我只是挂名法定代表人,业务都是别人经手的,怎么会构成犯罪?”

我们律师团队介入后,发现案件存在三大关键疑点。第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是王某某,许某仅是挂名,相关业务并非其经手。我们提交了王某某签名的汇票记录等书证,证明许某不负责具体经营。第二,案中关键证人王某2始终未到案,交易真实性无法查清,不能排除挂靠经营、代开发票的可能。第三,资金流向显示,涉案款项最终都支付给了王某某及业务员,许某并未从中获利,【缺乏主观故意】。

案件历时四年五审,从一审被判十年有期徒刑,到二审发回重审,最终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许某无罪。这一结果不仅挽救了当事人的自由,更印证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辩护的关键:必须穿透表象,证明当事人非实际责任人、交易存在真实基础、资金流向未体现非法占有。

我们律师团队提醒:此类案件证据庞杂,涉及税务与刑事交叉,【切勿自行认罪或轻信口头承诺】。如有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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