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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玩耍碰伤谁担责?律师解答

2026-06-10 阅读约2分钟 10 次阅读

小孩玩耍碰伤谁担责?律师解答

Q:孩子在幼儿园或学校玩耍受伤,谁负责?
A:不满8周岁的孩子在教育机构受伤,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需承担侵权责任(依据《民法典》第1199条)。8周岁以上的孩子受伤,机构仅在未尽职责时担责。若事故因第三人侵权,机构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补充责任。

Q:孩子在外面玩耍碰伤别人,责任怎么算?
A:孩子致伤他人,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若孩子有个人财产(如压岁钱),先从财产中支付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补足。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伤害,由第三人担责。双方均有过错的,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例如一方故意推搡,其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

Q:双方都没过错,孩子玩耍意外碰伤怎么办?
A:根据《民法典》第1186条,双方均无过错时,可适用公平原则,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分担损失,例如意外碰撞导致的医疗费。若事故发生在教育机构内且机构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安排看护),机构需承担补充责任。

Q:监护人什么情况下必须担责?
A:不满8周岁的孩子致人损害,监护人必须担责(《民法典》第1188条)。8周岁以上孩子故意或过失致伤他人,监护人也需担责。例如孩子骑自行车撞倒老人,监护人需赔偿。若孩子有财产,优先从其财产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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