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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生效后还能提新要求吗

2026-06-11 阅读约2分钟 12 次阅读

调解书生效后还能提新要求吗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调解书相关的常见问题。

Q:调解书生效后,我还能就同一件事提新要求吗?
A:一般情况下不能。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协议履行,不得就同一纠纷再提新要求。但【注意】如果调解违反自愿原则(如被胁迫、欺诈),或协议内容违法(损害国家、社会或他人利益),可以申请再审。

Q:我想提新要求,有哪些合法途径?
A:主要有三种途径:第一,与对方协商,双方同意后可签署补充协议;第二,若调解书存在笔误(如日期、金额写错),可申请法院出具补正裁定;第三,发现新证据或原调解确有错误,可在调解书生效后【六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再审。

Q: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再审来提新要求?
A:符合以下【特殊情形】可申请再审:一是调解违反自愿原则,例如被对方胁迫、欺诈签署协议;二是调解协议内容违法,例如约定免除重大过失的赔偿责任;三是出现新事实或证据,例如调解时未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导致原协议显失公平。

Q:对方拒绝协商,或者再审申请被驳回,我该怎么办?
A:分情况处理:如果对方拒绝协商新要求,您可以依据原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再审申请被驳回,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如果双方达成新协议后对方反悔不履行,可就新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新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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