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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不告知详情是否构成侵权

2026-06-10 阅读约2分钟 14 次阅读

商家不告知详情是否构成侵权

张女士在餐厅点了一份招牌红烧肉,上菜后才发现是预制菜加热的,商家全程没有告知。小王在直播间下单时,主播没有提到“不退不换”的条款,收到货后想退货却被拒绝。这些场景里,商家不告知详情,到底算不算侵权?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经常接到类似咨询。根据法律,商家是否构成侵权,核心看两点:是否存在【法定或约定义务】去告知,以及隐瞒行为是否【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

如果商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和第20条,故意隐瞒商品关键信息,比如把预制菜冒充现制菜品,或未告知“不退不换”等重要条款,就构成侵权。尤其直播电商中,若违反《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未显著提示关键内容,同样需要担责。

但也不是所有不告知都算侵权。比如普通小商品,法律不要求商家告知生产流程细节;或者商家已在详情页显著标注“冷链复热”等关键信息,即使直播中未重复,也视为已履行义务。此外,如果隐瞒的是不影响消费者决策的微小瑕疵,也不构成侵权。

一旦构成侵权,商家可能需承担【合同违约赔偿】或【侵权责任】,严重者还可能面临最高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我们律师团队提醒您:日常消费中,遇到商家隐瞒关键信息,务必保留好聊天记录、直播截图、订单页面等证据。如有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我们将帮您快速识别是否侵权,制定维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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