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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合同定金纠纷:双倍返还394万胜诉

2026-06-10 阅读约2分钟 14 次阅读

定作合同定金纠纷:双倍返还394万胜诉

张女士焦急地找到我们:“我们支付了221万定金给服装厂,对方却迟迟交不出合格的衣服,现在连定金都要不回来了吗?”小王也遇到类似困境:“公司订购的定制货品一拖再拖,合同目的完全落空,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代理了一起典型的定作合同纠纷案。2021年12月,宁波某达公司与延津某珑公司签订六份《产品购销合同》,委托加工定制服装,总货值超千万元。某达公司依约支付定金221万余元。然而,某珑公司交付的服装存在面料偏差、色差、裁剪错误、印花不对版等问题,经多次返工整改,仍未能按期交货。2022年6月21日,某达公司发函解除合同,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被告迟延交付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定作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我们律师团队制定了以“证据链构建”为核心的策略,重点论证:被告存在迟延履行;经催告后仍未履行;迟延履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我们系统梳理了微信工作群记录和邮件往来。证据显示,自2022年3月起,某达公司多次催促提交产前样、告知大货进度,但某珑公司始终未能按期完成。2022年5月18日,某珑公司提交出货计划,承诺部分款式6月15日至7月15日陆续出货。但至6月20日,仍未按计划完成。6月21日,某达公司发函解除合同。

法庭上,我们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指出: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某珑公司迟延交付,经多次催告后仍未履行,已构成根本违约。最终,法院采纳我方意见,判决解除六份合同,某珑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94万余元。因某珑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林某某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本案印证了定金罚则的威慑作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同时,保留完整的微信记录、邮件等沟通证据,是证明违约事实的关键。

如有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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