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患精神病要给赡养费吗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0
母亲患精神病要给赡养费吗
张女士打来电话时声音有些哽咽:“律师,我母亲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已经住了好几次院,现在我和弟弟每月要承担高额的医疗费,但弟弟觉得母亲有退休金,我们不该再给钱。请问法律上到底要不要给赡养费?”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经常会接到类似咨询。今天,我们通过一个真实的故事线来解析这个问题。小王是一位在外打拼的年轻人,母亲因精神疾病长期住院,每月医疗费近2000元。小王月收入8000元,但还要还房贷、养孩子,生活压力很大。而小王的姐姐月收入4000元,弟弟刚失业。他们纠结:母亲有每月1500元的退休金,子女是否必须支付赡养费?
【核心法律要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但母亲患精神病是否必须给赡养费,需分情况判断:
第一,若母亲因精神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如退休金不足以覆盖医疗和生活开支),子女必须支付赡养费。比如母亲每月医疗费1800元,退休金仅1500元,差额300元就需要子女分担。
第二,若母亲病情较轻、有独立生活能力且经济来源充足(如退休金4000元远超开支),或子女自身因重病、失业导致经济困难,可协商【减少或暂缓支付】。但即便减免,也需保障母亲基本生活。
【赡养费如何计算】我们律师团队建议: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结合母亲实际医疗支出。比如某地低保标准1200元,母亲医疗费1800元,则赡养费按1800元确定。多名子女按收入比例分摊,例如小王月入8000元、姐姐4000元、弟弟无收入,母亲每月需2000元,则小王承担约1333元(2000×8000/12000)、姐姐承担667元,弟弟可暂免。
【什么情况可以减免】存在以下情形可申请减免:子女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母亲有稳定退休金或存款足以自给;子女与母亲均因精神病丧失劳动能力。这时需收集证明材料,依法向法院申请。
【不给赡养费违法吗】若母亲符合“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条件,子女拒不支付属于违法,可能被起诉甚至强制执行。但若母亲有能力自养,或子女自身无能力,则不属于违法。
我们律师团队提醒: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但法律也考虑实际困难。如果您正面临类似情况,建议先与兄弟姐妹协商,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每个家庭情况不同,赡养费金额需综合母亲病情、子女收入、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确定。
如有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