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送手机分手能要回吗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0

恋爱送手机分手能要回吗

张女士和男友恋爱期间,为表达爱意花8000元买了一部手机送给对方。分手后,张女士越想越不甘心,她问我们:“这手机还能要回来吗?”其实,像小王、张女士这样的困惑并不少见,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恋爱期间送手机分手后能否要回,要看赠与的性质。如果是【普通赠与】,比如情人节送手机只为表达爱意,没有附带任何条件,手机交付后所有权就转移了,一般无法要回。但如果是【附条件赠与】,比如双方已见过家长、商议婚期,男方送手机明确是“婚前礼物”,以结婚为前提,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条件未成就(未结婚),就可以要求返还。

还有一种情况是【受欺诈或胁迫】。比如对方谎称“手机给家人治病”,实际拿去自己用,或者威胁“不送就分手”,这属于欺诈或胁迫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条,赠与人可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主张要回手机。

此外,如果手机价值巨大,超出日常消费范围,比如男方月收入4000元却送1.5万元的手机,分手后导致生活困难,也可依据《民法典》行使撤销权。或者手机只是【临时借用】,分手后对方拒不归还,同样可以要求返还。

遇到对方不退怎么办?我们建议:先协商,出示购买凭证和聊天记录;协商无果,收集证据(发票、转账记录、录音等);再委托律师发律师函;最后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赠与合同无效或不当得利。

总之,恋爱送手机分手后能否要回,关键看赠与性质、手机价值和是否存在欺诈胁迫。如有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我们律师团队会为您提供专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