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如何争取财产与抚养权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0
离婚诉讼如何争取财产与抚养权
张女士深夜来电,声音哽咽:“我和丈夫结婚十年,现在要离婚,但我连他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孩子才五岁,我能争取到抚养权吗?”像张女士这样的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几乎每天都会接到。今天,我们就从一个真实故事线,为您解析诉讼离婚中财产分割与抚养权争夺的关键策略。
一、财产分割:从“查不到”到“分得清”
小王是位全职妈妈,丈夫经营一家公司,表面风光,但小王对家庭财产几乎一无所知。起诉离婚后,丈夫声称公司亏损、无钱可分。我们律师团队接手后,第一步就是指导小王收集财产线索:丈夫的银行卡号、公司股权信息、房产地址等。随后,我们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到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工商局调取证据。结果发现,丈夫在起诉前三个月转移了一笔50万元存款到亲戚账户。我们立即向法院申请追回这笔转移财产,并主张丈夫少分或不分。最终,法院认定丈夫存在隐匿、转移行为,判决小王分得60%的夫妻共同财产。
【注意】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实务中,难点在于查明“有什么”。我们建议:平时注意留存对方银行卡号、股票账户、公司股权等线索;若怀疑对方隐匿财产,可申请法院调查令。
二、抚养权争夺:围绕“最有利于孩子”的证据战
李女士和丈夫感情破裂,但丈夫收入更高、学历更高,李女士担心自己争不到三岁女儿的抚养权。我们律师团队告诉她: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而非单纯看经济条件。我们指导李女士收集以下证据:
- 她长期照顾孩子的记录:接送幼儿园、参加家长会、陪孩子看病的病历;
- 丈夫工作繁忙、经常出差、鲜少陪伴孩子的证明;
- 邻居、老师出具的关于孩子与李女士感情深厚的证言。
同时,我们指出丈夫存在家暴行为,虽未构成刑事犯罪,但属于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最终,法院判决女儿由李女士抚养,丈夫按月支付抚养费。
【重要】对于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孩子生活稳定性、与父母感情亲密度等。我们律师团队建议:提前整理孩子生活记录、双方陪伴时间、对方不利因素(如家暴、酗酒、不良嗜好等)的证据。
三、真实案例:从不利局面到胜诉
我们曾代理一起案件:当事人赵先生是国企高管,妻子是全职太太。妻子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赵先生名下全部房产和存款,并争夺六岁儿子的抚养权。赵先生起初认为“自己收入高,孩子肯定归我”。但我们律师团队分析发现:赵先生常年出差,孩子主要由妻子和岳母照顾;且赵先生曾因工作压力大对妻子有过言语暴力。我们指导赵先生:
- 主动承认错误,提交悔过书和心理咨询记录;
- 提供孩子与赵先生互动、赵先生参与孩子教育的证据;
- 提出“共同抚养+周末探视”的合理方案。
最终,法院判决孩子由双方轮流抚养,财产按“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妻子分得55%。赵先生感慨:“如果不是你们专业的证据梳理和策略调整,我可能连孩子都见不到。”
结尾点评:
诉讼离婚中,财产分割和抚养权争夺并非“谁有钱谁赢”,而是“谁有证据、谁懂法律、谁策略得当”谁更可能胜出。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拥有16年婚姻家事领域经验,擅长从细节中挖掘关键证据,用精准的法律论证为您争取最大权益。如有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