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双重身份律师如何打赢仲裁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9日 0
劳动争议双重身份律师如何打赢仲裁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提醒您:劳动争议案件中,很多当事人误以为只要请律师就万事大吉,却忽略了律师是否真正了解仲裁庭的裁判逻辑。如果你选择的律师从未担任过仲裁员,就可能无法精准预判仲裁庭对证据采信、调解时机的把握;如果你在工伤赔偿中只依赖一审结果,就会错失二审中关键工资基数认定的翻盘机会;如果你认为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就自动终止劳动关系,就会陷入【法律陷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的前提是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非单纯达到退休年龄。
我们律师团队曾代理一起跨省工伤案。劳动者左某某在江西某电力项目高空作业受伤,被认定为十级伤残。原仲裁裁决仅支持8.5万余元赔偿。我们律师团队仔细梳理后发现,仲裁委和一审法院均未采纳其实际月工资15200元。我们抓住《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工作不满12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的规定,在二审中成功将月工资基数从8250元调整为11498元,最终将赔偿总额提升至24.3万余元。案号为(2025)赣09民终1330号。
另一典型案例中,劳动者张某在退休年龄届满后继续工作,2023年去世。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在张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自动终止。我们律师团队代理张某家属,提出核心观点:张某生前并未实际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因此劳动关系应存续至死亡之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采纳该观点,案号为(2023)云29民终1679号,明确了大地区域关于退休年龄与劳动关系终止的裁判规则。
如果你正面临劳动争议,无论是追索欠薪、工伤赔偿,还是应对仲裁申请,建议提前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把风险消灭在萌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