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虚开发票案:如何认定从犯争取缓刑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9日 1

会计虚开发票案:如何认定从犯争取缓刑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结合实务经验,为您拆解会计人员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的关键问题,帮助您理解法律要点。

Q:会计只是按老板要求办事,也会构成虚开发票罪吗?
A:是的。我们律师团队明确告知,如果会计【明知】公司没有真实交易,仍协助注册空壳公司、领取发票,就构成共同犯罪。法律不因“只是打工”而免责,但【受雇于人、无决策权、仅领固定工资】这些情节,是争取从犯认定的核心依据。

Q:如何证明会计在案件中作用次要,争取认定为从犯?
A:我们律师团队建议从以下三点入手:第一,证明会计不是犯意发起者,老板才是主谋;第二,证明会计未获取非法利益,仅领取正常工资;第三,证明会计对发票去向、资金回流等核心环节不知情。例如,我们代理的案件中,当事人会计按老板指使注册公司、领发票,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其为从犯。

Q:会计争取缓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A: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总结,缓刑的关键在于:一是被认定为从犯,依法从轻处罚;二是具备立功表现,例如协助抓获主犯;三是主动认罪认罚,退缴罚金,体现悔罪态度;四是个人情况如怀孕、需抚养未成年子女等,可争取司法人文关怀。满足这些条件,缓刑可能性大幅提升。

Q:会计在侦查阶段应该怎么做,才能为后续辩护打好基础?
A:我们律师团队强调,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避免在讯问中作出不利供述。同时,积极收集受雇证明、工资记录、无额外获利证据;如实供述并争取立功线索。我们曾协助当事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交代,并协助警方抓获主犯,最终成功适用缓刑。

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务实的刑事辩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