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争议解决典型案例:山河律所15案精选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1日 0

跨境争议解决典型案例:山河律所15案精选

Q:我们公司向国外供应商付款后没收到货,能在中国法院起诉追回款项吗?
A:可以。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代理过类似案件,例如在(2024)津0319民初21842号案中,境外买方付款后卖方不交货,法院支持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及利息。如果卖方是一人公司,还可追究股东连带责任。【注意】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时需确认合同约定。

Q:承运人未凭正本提单就放货,导致我们货主损失80多万,能索赔吗?
A:能。我们律师团队在(2025)粤72民初2642号案中代理货主,法院判令承运人赔偿83万余元及利息,赔偿标准为货物价值加运费。【关键】必须保留正本提单原件,并证明承运人无单放货事实。

Q:国际物流公司被拖欠运费448万,对方还反索赔货损,怎么办?
A: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我们代理的某物流案中,经法院调解对方一次性支付178万元和解;在另一多式联运案中,法院支持我方运费请求,并驳回对方货损反诉,还追究了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建议】及时保留运输合同、费用清单和沟通记录。

Q:长期合作的外国客户欠款200多万欧元,能追回吗?股东有责任吗?
A:可以。我们律所代理的国际旅游地接服务欠款案中,法院判令被告支付205万余欧元及11万余英镑,同时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重点】需整理多年交易凭证,证明欠款事实和股东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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