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离婚子女抚养权改判案例解析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1日 0

跨国离婚子女抚养权改判案例解析

“律师,我真的不能没有女儿。”张女士紧紧攥着判决书,声音哽咽。她与前夫在日本打工多年,三个孩子留在国内由双方老人照顾。一审法院将两个女儿判给前夫、儿子判给她,理由是三个孩子长期分开生活。张女士无法接受,找到了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

我们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深入分析了一审判决的不足。根据法律规定,【八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应当被尊重。我们申请法院单独询问张女士的大女儿,孩子明确表示“想跟妈妈生活”。这一意见成为二审改判的关键转折点。

同时,我们提交了张女士在国内有稳定住所、家人可协助照顾的证据,并指出前夫长期在国外,女儿实际由嫂子照看,难以获得母爱。最终,二审法院采纳我们的意见,改判两个女儿由张女士抚养,并调整了抚养费标准,实现了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

跨国离婚抚养权案件的核心,始终是【孩子利益最大化】。法院会重点考量:子女意愿、抚养条件、情感纽带等因素。我们提醒,涉及跨国离婚时,需特别注意【域外送达】和【子女意愿采信】等实务难点。如有类似情况,欢迎咨询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