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与买卖合同纠纷:证据链构建胜诉关键
山河动态 2026年6月10日 0
建设工程与买卖合同纠纷:证据链构建胜诉关键
我们山河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中深刻认识到,胜诉的关键不在于合同文本本身,而在于能否构建一条完整、清晰、无懈可击的证据链。以下我们结合具体案例,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条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争议焦点往往在于【实际施工人身份的认定】。在杜某案【(2021)川3201民初95号】中,我们代理的实际施工人面临挂靠关系复杂的难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实际施工人有权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我们通过梳理项目内部管理责任书、往来函件、施工日志等证据,证明杜某是实际施工主体,并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关于工程价款的规定,成功追索工程款及材料价差。
买卖合同纠纷的争议焦点常集中在【交易事实的证明】。在四川某科技公司案【(2021)川0981民初1691号】中,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口头及其他形式。我们指导当事人整理出货单、发票签收确认函及转账记录,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关于货款支付的规定,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合同关系。法院采纳我们的观点,判决被告支付近80万元货款。
我们律师团队强调,证据链需涵盖合同关系成立、义务履行、违约事实及损失大小等环节。例如,在工程款追索中,需提供《暂估单价材料单价确认表》等证据;在货款催收中,需规范出货单和对账函。任何环节缺失都可能导致败诉风险。
山河律师事务所在该领域经验丰富,欢迎咨询我们。